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商标规 费收费标准的通知
工商标字〔1991〕第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,各有关指定商标代理组织:
为适应我国商品经济发展和商标工作的需 要,经财政部、国家物价局批准,决定自一九九一 年三月一日起对现行的商标规费收费标准予以调整 ,调整后的商标规费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(外国人 、外国企业、台湾、港澳地区申请在我国办理商标 事宜的,商标规费收费标准按当日美元对人民币的 汇率折算交纳)。特此通知。
附件:商标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
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二日
商标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
(元)▲▲▲▲▲
|
| 公司注册 地址: 朝阳区望京南湖西园北京香颂222#楼9层(距城铁200米) 电话:86-10-84466445(热线)、86-10-84467623(热线)、86-10-64611785 传真:86-10-84466990 |
注册北京公司 注册北京外资公司 税务申报 专项审批 电信审批 | |
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