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修改商标注 册申请书式的通知
工商〔1990〕第5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: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》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,现将修改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式予以公布,自一九九○年五月一日起执行,办理 其他商标事宜的书式暂不作修改。
由于修改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书正反面都有 内容,应使用结实不洇不透的大16开白纸印制。
一九九○年三月十日
|
| 公司注册 地址: 朝阳区望京南湖西园北京香颂222#楼9层(距城铁200米) 电话:86-10-84466445(热线)、86-10-84467623(热线)、86-10-64611785 传真:86-10-84466990 |
注册北京公司 注册北京外资公司 税务申报 专项审批 电信审批 | |
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