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《广告法》 生效前发生的违法广告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
工商广字〔1995〕第62号
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:
你局琼工商函〔1995〕12号文件收悉。经研究 ,答复如下:
《广告法》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。由于该法 未对溯及力问题作出规定,故仅适用于调整1995年2月1日 (含该日)以后发生的广告法律关系,而不适用于调整 此前发生的广告法律关系。因此,你局于1995年1月立 案查处的广告违法案件,应适用《广告管理条例》 。
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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